星期二, 十一月 04, 2014

頭銜

頭銜

 
在外,無論工作、社交還是應酬,在交換名片時難免會拿到許多印有不同頭銜的名片,從事金融業者尤其繁多,像是“生涯策劃師”、“財富策劃師”等等,但誰才是真正“符合資格”的從業員呢?
之前,有名朋友在畢業後投入了金融行業,在問及他的職業時,他說:“我是財務策劃師。”
“財務策劃師?那你的工作範圍是甚麼啊?”
 
職業病忽然作祟,在反覆地追問下,最後,他坦承說:“其實我是賣保險的啦。”
 
這也不是太新奇的事,頭銜是公司取的,就記者而言,有的公司稱記者,也有的公司幹脆就叫新聞從業員,頭銜是甚麼其實也不大重要。
 
但是,在出席了理財顧問的活動後才知道,原來,理財顧問(Financial Adviser)這個頭銜,是受法律保護的。
 
真正的理財顧問,必須要通過國家銀行的測驗或持有相關的專業認可後,再向國行與證券監督委員會註冊,才可以在大馬稱為理財顧問。要是有人冒充,可以在139條文下被提控,最高刑法可監禁8年,罰款2千5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以後,在拿到名片時,若看見理財顧問,你可以要求出示執照證明,以確實該人的身份。
 
當然,頭銜只是一個虛名,普普通通的經紀並不代表他就沒有足夠的理財知識,在此只想闡明,頭銜人人可取,但理財顧問這一頭銜,可是有法律責任,符合國行及交易所委員會資格的金融業者才可沿用的名字。(星洲日報/財經小品‧作者:陳林德)


这篇说得真好,理财顾问满街是,真正有料有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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