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copy &paste黄金骗案的最后一片文章/新闻(除非特别事见出现).因为写得太好了,不转贴说不过去.我已经因为整天贴这类新闻被人恶作剧的click click click ,click 到google adsense 也被disable 了,看来要慎言了.
经局把脉:金玉华百亿投资乱象•杨名万
财经评论经局把脉 2012-11-03 11:03
在当局于10月初突袭了黄金投资公司金玉华(Genneva)足足一个月后,财政部副部长拿督阿旺阿迪博士在国会回答议员询问时,终于抖出了这家所谓非法黄金投资计划公司的底牌。
一家只是打着黄金交易为主要业务旗号的公司,竟然有约3万5000人在这家公司拥有投资户口,涉及投资额高达100亿令吉,俨然一家小银行。
这只是国行已经采取行动对付的四家黄金投资公司的其中一家,同时也是国行要求民众提高警惕的总共88家、未获国行授权进行类似金融业的其中一家公司。
这88家公司,包括前述4家遭取缔和其他84家还在观察中的公司。
占全国个存总额2%
金玉华的100亿令吉投资额,相等于国内个人截至今年9月在银行系统的存款总额逾5000亿令吉的2%.
从一家黄金交易公司所取得的款项,和整个银行系统所有银行机构和全国所有人口个人总存款额比较,这2%比例其实已是惊人数字。
试想如果有50家类似规模的未经授权公司收取存款,则有关款额已经相等于整个银行系统个人存款户口的总款额。
从金玉华这冰山一角的投资款额,可反映出类似“业务”的发展,最后可以自成一格,行成另一个不需要国家银行监管的另类“金融系统”。
更何况国行列出要民众提高警惕的这类公司多达88家,只要每家公司平均获得57亿投资或存款,其总数就相等于另一个提供给个人投资或存款的金融系统,并可以和我国当前银行系统分庭抗礼。
金玉华的百亿投资个案证明了另起炉灶、建立另一个打着为民众金钱保值的非法金融投资系统并非不可能。
就以国家银行当前的监管系统,在严密管制国内合法银行与金融机构外,对于这不合法的支派,除了通过提醒与要求民众提高警惕,在其网站列出他们怀疑有问题的公司之外,也只能静悄悄在旁边观察,一直到这些公司羽翼渐长成,才采取行动对付,结果受到伤害的民众已经成千上万。
根据国行网站,在88家受到观察的公司中,有25家是经营黄金投资,这包括金玉华和另3家遭取缔的公司,另17家是经营外汇交易,而最多的还是没有详细注明业务,而是在未获得执照下经营金融相关业务。
这些没有清楚注明业务的受观察公司多达46家,超过总数88的一半,或逾52%。
三种类型各显神通,只要取得民众信任,在当前银行利率偏低环境中,无往不利,从金玉华投资人对于政府取缔的反应,可看出他们对于这类投资已建立了强大信心,没有适时行动,恐会对目前政府打造的监管严密银行系统构成威胁。
利率过低金融失衡
在国内储蓄率偏高,利率偏低的环境下,当局早就该预料到这局面会出现。
国家银行总裁丹斯里洁蒂博士去年初国行调高利率前就已经强调,国家银行必须将金融海啸过后一年所处于的过低利率调高至正常水平,否则恐怕会带来金融失衡的严重后果。
其实,早在前首相敦马哈迪治国时代结束后,我国经济从过去高发展高增长高利率时代,转向以低利率刺激国内消费为主导的经济策略后,这种金融失衡现象就已经开始了。
金玉华在7年前推出黄金投资计划,其他黄金投资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设立起来,反映出高储蓄率对于高回酬收益的渴求,如果没有恰当措施遏制,这渴求就会造成当前的金融失衡现象。
因此,国家银行不得不步步为营,下周四的货币政策委员会,不能只是看着经济形势来调动利率。
文:杨名万 (著名时事及财经评论员)
国行查封4黄金投资公司 扣142公斤黄金1亿存款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凌晨十二时四十分
(吉隆坡5日讯)国家银行等执法单位周一指出,在查封国内4家黄金投资公司行动中,共扣押了约142.7公斤黄金,以及1亿192万令吉的现款及银行存款。
国行、大马皇家警察、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部及大马公司委员会发表联合文告说,调查发现,4家公司的账目不清楚,更发现公司有拖延移交黄金给投资者的情况.
文告表示,其中有不少投资者虽然已经付款,可是却未取得黄金,此情况在查封行动前已经发生,而有者更是被拖延超过5个月。
该4个政府部门是发文告向民众交代有关案件的调查进展。调查显示,其中一些公司在保存记录上非常不完善,并未准确记录所有生意及财务上的交易。他们都会为不同目的准备不同版本的财务记录。
本部落上的所有资料/看法/建议,仅供我本人作为投资记录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非专业执照投资顾问向公丛建议投资买卖是非法的。 如因看了我的部落文章而造成你的投资损失,恕不负责. my other blog:http://klsenewsandcomments.blogspot.com/
星期二, 十一月 06, 2012
星期三, 十月 24, 2012
副財長:資產數千萬負債數十億‧要國行替金玉華賠償困難
副財長:資產數千萬負債數十億‧要國行替金玉華賠償困難
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2012-10-24 09:19
(吉隆坡23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旺阿迪表示,國家銀行針對金玉華黃金貿易公司的調查發現,該公司資產和負債不成正比,而且出現很大的落差;如果要國行“買單"的話,相信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是“快速致富"計劃
阿旺阿迪今日在下議院為2013年財政預算案財政部委員會階段總結時指出,金玉華是一個“快速致富"的計劃,該公司的資產只有數千萬令吉,但有數十億令吉的負債。“如果希望國行賠償的話,我覺得困難。"他說,金玉華在開始時,只是一般的黃金買賣交易,所以並不構成任何的問題,但久而久之,投資者在付出金錢後,卻很遲才拿到黃金,變成了“存款"(Deposit Taking),所以國行才介入調查,進而揭發上述問題。
針對行動黨甲市國會議員沈同欽詢問如何解決資產和負債不成正比一事,阿旺阿迪表示投資都是有風險的,所以投資黃金者也需要承擔如買賣股票的風險。
“每月2%的回酬已經是不對了,不能說投資者沒錯。哪裡有這麼高的投資回酬?"由於受到民聯議員多次的打岔,阿旺阿迪突然結束總結,引起不滿,要求對方提供書面回答。下議院最後在一片紛擾的情況下休會。
國行:法庭決定黃金交易查封資產去向‧投資者可興訟取回金條
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2012-10-23 10:35
(吉隆坡22日訊)國家銀行、警方、貿消部和大馬公司委員會今日發表聯合文告說,若涉嫌涉及非法黃金交易公司的案件被帶上庭,任何在調查中被查封的資產,將由法庭的指令決定去向;投資者可向法庭入稟第三方索償訴訟,取回資金或金條。
文告指出,任何在取締行動中被查封的資產和金條已被詳細記錄,同時被安全監管;若案件進入刑事審訊階段,這些資產將由法庭的指令決定去向;當局將在法庭審結案件後,提供如何入稟訴訟的資料。
文告說,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當局會定期發表文告,通知公眾有關調查的進展;當局勸告公眾以執法機構發出的官方文告的資料為準。
“調查時間的長短取決於案件的數量和複雜程度,由於這些案件涉及國際層面,使其複雜度提高。
當局加速調查工作
“涉及單位的合作能加速調查工作,相關執法機構把此案的調查工作列為`高度優先’,同時動用所有所需資源,使到調查早日完成。"
文告說,當局針對疑似非法的投資計劃,展開搜查及查封行動,確保有關公司不能銷毀或匿藏證據,同時防止資產被耗散,對投資者造成傷害。
“在201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法令的44條文下,執法機構有權力凍結任何涉嫌洗黑錢活動公司的資產。"
保護投資者公眾利益
文告指出,執法機構對涉嫌非法黃金交易的公司展開取締行動,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和公眾的利益,被調查的公司涉嫌非法投資計劃、洗黑錢、逃稅、誤導投資者、在沒有准證之下委任代理商,以及無法提呈法定文件。
“被取締公司的投資計劃相信無法持續營運,這些公司向投資者承諾每月有高回酬,同時保證購回金條。這些計劃的回酬不是來自真實的黃金交易,而是投入計劃的新資金。
“這些公司持有的資產和資金,跟它們向投資者籌集的數目並不對稱。"
當局勸告公眾對承諾“高回酬低風險",同時保證能取回本金的投資計劃保持警惕;若有公司或個人提供如此具有吸引力,但沒有執照的商業機會或金融服務,公眾應該向相關機構查證。
評估投資計劃指南
●謹記,若計劃“好到難以置信",這可能是假的;
●慎防“龐氏騙局”(Ponzi schemes),這是欺詐性的投資計劃;
●只跟有准證的金融機構及授權經銷商交易;
●在投資前向有關當局查詢;
●別在壓力下倉促投資;
●對網絡投資格外謹慎;
●對任何非書面形式的投資機會保持懷疑態度;
●投資後,保留所有投資文件;
●登錄www.bnm.gov.my/microsites/fraudalert/index.htm或www.sc.com.my查詢有關金融詐騙的消息。
【熱點新聞: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星洲日報)
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2012-10-24 09:19
(吉隆坡23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旺阿迪表示,國家銀行針對金玉華黃金貿易公司的調查發現,該公司資產和負債不成正比,而且出現很大的落差;如果要國行“買單"的話,相信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是“快速致富"計劃
阿旺阿迪今日在下議院為2013年財政預算案財政部委員會階段總結時指出,金玉華是一個“快速致富"的計劃,該公司的資產只有數千萬令吉,但有數十億令吉的負債。“如果希望國行賠償的話,我覺得困難。"他說,金玉華在開始時,只是一般的黃金買賣交易,所以並不構成任何的問題,但久而久之,投資者在付出金錢後,卻很遲才拿到黃金,變成了“存款"(Deposit Taking),所以國行才介入調查,進而揭發上述問題。
針對行動黨甲市國會議員沈同欽詢問如何解決資產和負債不成正比一事,阿旺阿迪表示投資都是有風險的,所以投資黃金者也需要承擔如買賣股票的風險。
“每月2%的回酬已經是不對了,不能說投資者沒錯。哪裡有這麼高的投資回酬?"由於受到民聯議員多次的打岔,阿旺阿迪突然結束總結,引起不滿,要求對方提供書面回答。下議院最後在一片紛擾的情況下休會。
國行:法庭決定黃金交易查封資產去向‧投資者可興訟取回金條
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2012-10-23 10:35
(吉隆坡22日訊)國家銀行、警方、貿消部和大馬公司委員會今日發表聯合文告說,若涉嫌涉及非法黃金交易公司的案件被帶上庭,任何在調查中被查封的資產,將由法庭的指令決定去向;投資者可向法庭入稟第三方索償訴訟,取回資金或金條。
文告指出,任何在取締行動中被查封的資產和金條已被詳細記錄,同時被安全監管;若案件進入刑事審訊階段,這些資產將由法庭的指令決定去向;當局將在法庭審結案件後,提供如何入稟訴訟的資料。
文告說,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當局會定期發表文告,通知公眾有關調查的進展;當局勸告公眾以執法機構發出的官方文告的資料為準。
“調查時間的長短取決於案件的數量和複雜程度,由於這些案件涉及國際層面,使其複雜度提高。
當局加速調查工作
“涉及單位的合作能加速調查工作,相關執法機構把此案的調查工作列為`高度優先’,同時動用所有所需資源,使到調查早日完成。"
文告說,當局針對疑似非法的投資計劃,展開搜查及查封行動,確保有關公司不能銷毀或匿藏證據,同時防止資產被耗散,對投資者造成傷害。
“在201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怖主義法令的44條文下,執法機構有權力凍結任何涉嫌洗黑錢活動公司的資產。"
保護投資者公眾利益
文告指出,執法機構對涉嫌非法黃金交易的公司展開取締行動,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和公眾的利益,被調查的公司涉嫌非法投資計劃、洗黑錢、逃稅、誤導投資者、在沒有准證之下委任代理商,以及無法提呈法定文件。
“被取締公司的投資計劃相信無法持續營運,這些公司向投資者承諾每月有高回酬,同時保證購回金條。這些計劃的回酬不是來自真實的黃金交易,而是投入計劃的新資金。
“這些公司持有的資產和資金,跟它們向投資者籌集的數目並不對稱。"
當局勸告公眾對承諾“高回酬低風險",同時保證能取回本金的投資計劃保持警惕;若有公司或個人提供如此具有吸引力,但沒有執照的商業機會或金融服務,公眾應該向相關機構查證。
評估投資計劃指南
●謹記,若計劃“好到難以置信",這可能是假的;
●慎防“龐氏騙局”(Ponzi schemes),這是欺詐性的投資計劃;
●只跟有准證的金融機構及授權經銷商交易;
●在投資前向有關當局查詢;
●別在壓力下倉促投資;
●對網絡投資格外謹慎;
●對任何非書面形式的投資機會保持懷疑態度;
●投資後,保留所有投資文件;
●登錄www.bnm.gov.my/microsites/fraudalert/index.htm或www.sc.com.my查詢有關金融詐騙的消息。
【熱點新聞:國行取締疑洗黑錢投資公司】
(星洲日報)
星期二, 十月 16, 2012
订阅:
博文 (Atom)